第一,对于你的情况,我表示真挚的同情和理解。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们双方连续分居两年,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当然,还有其他很多准予离婚的情形; 第二,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如果要主张财产分割的,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对方起诉你,你应该积极应诉,按照你的描述,孩子父亲极度不负责任,并且小孩长期由你扶养,在法律上,在你和对方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这对于判决由你扶养是一个有利因素。关于抚养费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如果孩子由你扶养,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针对我们是异地,他不同意离婚,没有财产,我放弃孩子抚养权,我们分居大概5年了,我想离婚但是不想见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离婚诉讼期间由人民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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