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2023-02-04 15:53:31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4 回复

专业分析: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展开更多

针对夫妻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夫妻债务要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都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是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就应当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属于连带的清偿责任。夫妻共同的债务是指的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可以对债务的处理进行约定。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夫妻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例如双方都不想要承担债务的,那么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债务具体的承担主体及比例。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