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房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如下: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该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由继承人申请的公证。办理遗嘱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针对房产继承公证是什么东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继承公证是证明继承行为真实、合法和继承权的活动。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时需提供房屋所有人死亡证明、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所有人遗嘱。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需出具放弃继承承诺证明。
放弃继承房产去公证要带以下东西: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