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病退2018年新政策 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2)鉴定时必须是在医疗期满或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3、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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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患病退休人员因病退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男性50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缴费15年以上;因病致残或者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可以因病退休。员工申请病退考核时,应提交《医疗离退休考核申请表》,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保缴费表。
一、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病退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 四、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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