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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2022-11-16 1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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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6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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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如下:工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所得;意外收入。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或者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具体的幅度和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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