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怎么确定鉴定时间,一、交通事故受伤怎么确定鉴定时间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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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 2、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3、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4、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5、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一级伤残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植物状态;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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