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庭执行民间借贷案件: 1、执行庭执行民间借贷案件有规定期限。 2、对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执行过程中的评估、鉴定、拍卖期间不计算在执行期限之内。 3、对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在六个月内无法查找到被执行财产的,应当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待之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可随时恢复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针对民间借贷法院有规定的执行期限和最长期限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有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