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针对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协议离婚的手续需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需要的手续及证件分以下: 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