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针对是不是签了同意不探视协议书,可以吗?现在男方就是想让女方签这种协议才会签离婚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是不能产生离婚的法律效果的,即使签完离婚协议,分开生活多年,双方在法律上仍然是夫妻关系。另外,即使签署了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证之前,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反悔,一旦一方反悔,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两个人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至多只能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但协议本身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双方拿着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发生效力,婚姻关系才解除。
如果双方选择了协议离婚,就需要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是否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需要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才算是正式的离婚。如果双方只是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而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没有离婚,离婚协议书也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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