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针对产妇宫内窘迫医院不赔偿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您的赔偿责任,如医药费、护理费、修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赔偿及损失赔偿。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孕妇请求剖宫产遭拒婴儿死亡,确定医院是否应该对患者承担侵权责任,应以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为依据。 此时可以向具有相关资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程序合法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