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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受到损失可否向债务人的配偶要求赔偿

2023-03-02 10: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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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2 回复

专业分析:

担保人承担了还款责任后,有没有权力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偿前提:经法院判决,该债务为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现在债务人离婚了,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了,而其前妻有偿还能力。 如果原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其前妻要求偿还。 相关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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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灿辉律师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应根据担保的具体性质、担保是否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配偶对该担保是否知情并且认可等来综合分析认定。如果不知情且与家庭生活无关,该担保无关联,不管其保证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都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做出的保证,其可能产生的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其配偶知晓保证一事,也不能成为其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原因。而且一旦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其仍可以基于其保证人的身份而向债务人追偿。所以,配偶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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