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陈述,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提交材料如下:1、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分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上述材料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提前准备,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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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程序: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5、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三款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手续主要包括: 1、企业作出股东会决议,针对对企业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及相对应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作出决议; 2、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信息变更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3、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同时申请换发营业执照; 4、工商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对股东信息变更、公司章程变更进行登记备案,并向企业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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