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网络赌博的行为如下: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针对组织网络赌博有哪些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于组织网络赌搏活动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定罪量刑处罚规定如下: 1、行为人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并以此获得营业性利益的,定赌博罪; 2、行为人明知他人组织网络赌博,仍然为其实施赌博犯罪活动、开设赌场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帮助的,是为赌博罪的共犯。
参与赌博是犯法的,如果不以赌博为业,不构成赌博罪,不会被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