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内容比较多,不便全部列举。第六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新增披露以下内容: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第七条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将说明会的文字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看。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说明会可以采取网上直播和网上互动的方式进行。
针对说明会在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企业债券中的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券目前仅能由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募集资金用途不同: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公益事业投资等方面;而公司债券可根据公司自身的具体经营需要提出发行需求。 3、监管机构不同: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中国证监会审核发债公司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律制度规定。而发行企业债则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4、对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企业债券的发行人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较为严格。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 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