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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是第几条

2022-03-16 18: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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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6 回复

专业分析:

应当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出现这种问题的情况,多数是接到警方发来的拘留通知书,对法律和情况不了解进行提问的。这种法律的意思是告诉家属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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