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要做吗? ?,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首先,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的等级。 其次,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最后,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而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为计算基础的。
交通事故是否做伤残鉴定与受害人伤情相关。若是伤情严重的话,就需要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的流程是: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3、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4、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若是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的,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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