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在拆迁中的地位特殊,实践中难以认定,拆迁方往往以此为借口,进行强拆,而不给当事人任何补偿,造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一、非法建筑的认定 违建的认定需要结合房屋建造时间、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是否有房屋建设许可手续、当时的立法状态、行政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如果被拆除房屋没有任何建筑申报手续,或者虽有一定的手续但是三证不全(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证、城市建筑规划许可证),这些被拆迁房屋按法律规定属违法建筑。 二、面对强拆,怎么办? 1.明确是合法强拆还是非法强拆 非法强拆是指拆迁人或者征收人未有合法拆迁手续,或未履行合法的拆迁、征收程序,而实施的强制拆迁行为。具体的表现形式一般是先限制房屋所有权人的人身自由,然后推平房屋,或者偷拆、黑拆、以拆违建的形式代替拆迁等,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强拆违建同样是违法行为。即使是违法建筑也不可以被执法机关任意拆除,执法机关也必须取得合法手续,依照法定程序执法。土地征收、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就是说,对于合法建筑,只有司法强拆才算合法;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未经法定的手续而私自拆除他人违法做建筑的行为被认为是违法的。 2.非法强拆后的法律救济 面对非司法强拆,我们完全有权利阻止其拆迁,可以选择法律途径进行诉讼,以维护我们的权益。 被拆迁人面对国家的强制征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并且在众多拆迁案件中,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不注重证据的整理与收集,不了解诉讼途径与程序,往往会错失诉讼的良机,所以一旦发生强拆后,当事人应在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而不是毫无目的地四处求助,浪费了维权的先机。
针对面对违建该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对违建的处理如下: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2、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三、违章建筑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存在形式: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邻居违建不仅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定以及房屋规划设计的规定,而且还可能会侵犯到其他邻居的合法采光权、通风权、共同用地使用权、房屋质量安全等多项合法权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等等。对于邻居存在违建情形的,可先通过劝说阻止违建,如劝说无用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规划局等部门提出举报投诉,由政府部门出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也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违建邻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