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该怎么办 1、如所租房屋有质量瑕疵,不应当以拒不腾房方式维护权利,而是应当另行解决。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因种种原因拒不返还房屋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因为所租赁的房屋确有瑕疵并且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并计算正确的损失金额向出租人索赔,律师认为不应采取“一报还一报”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担责任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而绝不能拒不腾房。 2、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侵权人承担。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又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或者出售房屋的,因原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导致的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履行其他合同的,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侵权人,即原承租人承担。律师举例说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约定一个日期交房,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屋,房东对购房人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应当由原承租人承担。 3、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还需支付。 原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为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反应当继续按照原租金的标准支付,如果出租人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的,如果租金低于原租金的,原承租人承担原租金+因出租人不能交房对新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其中出租人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部分是原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侵权赔偿;如果新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原租金-新租金的差额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由侵权人赔偿,同时出租人对新承租人承担的交房不能的违约责任也应当由侵权人赔偿。 4、以侵权之诉起诉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 律师认为原承租人承担的损失有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赔偿或侵权赔偿,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 5、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鸠占鹊巢,拒不返还房屋是一种侵权行为。 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
针对买了二手房,叫定金后,发现房屋有吊死人的事件,于是想退定金,但房主不承认他知道此事件我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购房所支付定金能否退还,关键是在于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的协商或者交定金时认购书的约定。 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最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定金是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就买卖合同订立进行协议,并非迫使一方必须订立合同。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支付购房定金后不想购买了定金一般不能返还,但由于出卖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反悔不想购买的,可以要求返还购房定金,并可以向出卖人主张双倍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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