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中债务追讨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出,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须有当事人的申请;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针对法院判决执行保留债务的有哪些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债务纠纷的法院执行情形如下:如果有能力履行并拒绝执行,法院将强制执行财产、汽车和其他财产,并将被拘留或罚款;强制搬迁房屋或土地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执行人在房屋或特定土地上的财产,腾出房屋或土地并移交给被执行人;查询、冻结、划拨被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