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和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亲自带以下证件去民政部门办理: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其所需手续如下: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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