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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了是不是就定罪了?

2023-03-13 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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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3 回复

专业分析:

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了,并不意味着一定有罪,也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所有嫌疑人在判决认定有罪之前,均推定为无罪。存在着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在审判阶段作出无罪判决的可能性。但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被采取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之后被判为有罪,依法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实际羁押的时间,取决于嫌疑人承担的刑事责任。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故意伤害案,如果致人轻伤,一般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如果致人重伤,属于公诉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审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一审),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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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刑事拘留不是就判罪了,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是否适用的,被刑事拘留是说明有犯罪嫌疑,而判罪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

罗丹律师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被刑事拘留不一定是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公安机关处采取的暂时关押手段,在刑事案件中,被刑事拘留还不算有罪,需要公安机关经过取证,并且有充分证据可证明被拘留者的罪名后,经过司法机关审理,确认犯罪事实,才能对被拘留者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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