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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公证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22-09-20 1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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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0 回复

专业分析: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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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申办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遗嘱受益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遗嘱公证书; 3、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4、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产为房产的,提交房屋权属状况信息查询证明; 6、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证明; 8、有权继承遗产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9、如设有遗嘱执行人,还应通知遗嘱执行人带身份证明到场。相关知识: 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五、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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