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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环保局监测人员可以开具环评资料吗?

2022-11-09 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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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您的问题我已知悉。先为你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依据与规定:第一章,总则。其中,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遵循自愿原则,任何组织都是可提出申请的;第二章,关于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第三章,是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要求。其中,申请认证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环境管理体系应运行三个月以上,(2)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申请认证的组织在申请认证审核时,应向认证机构提交如下证明材料:(1)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2)处罚证明。第四章,是有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监督管理内容。最后就是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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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管。两者之间的职能和工作范围是不同的,环保局是对整个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和管理,而环卫所是负责对区域地段的卫生进行管理。环保局是行政单位,里面上班的正常属于公务员行政编制;环卫局是全额事业单位,里面的正式工人都是事业编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环保局办环评证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与受理。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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