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做假不一定是诈骗罪;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你的陈述,此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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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凭证,借条需要是真实合法的,如果是伪造的借条,通过虚假诉讼侵害当事人利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原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如果被告发现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借条是其伪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由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律师建议:借款诉讼应当是基于真实、有效、合法的借贷关系,当事人应该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触碰法律底线、不要挑战法律权威;在发现对方当事人伪造借条进行虚假诉讼时,应当及时的向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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