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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

2022-11-10 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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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0 回复

专业分析:

《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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