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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个见证人和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人已去世,肯定不是遗嘱人口述的,这样的遗嘱有效吗?但现在没有直接证据

2019-02-04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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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芳律师

2019-02-04 回复

专业分析:

遗嘱的写作格式。 一、概述。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基本格式与要求。 1、首部。制作遗嘱应先写明标题:遗嘱或遗嘱。 2、正文: 第一部分写立遗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等。 第二部分写立遗嘱原因,就是为什么立此遗嘱。这是遗嘱的前言,用几句概括性的语言叙明立遗嘱的宗旨即可。在我国目前,常见的立遗嘱的原因是:“因年老多病,不久于人世,深恐去世后家属子女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因子女较多,遗产散存各地,为妥善安排继承事宜”;“因生前受好友(或邻居、远亲)体贴、照顾,为报其深情厚意”;“因命旦夕,为表眷子之心(或为表恋故土之情)”;“因毕生致力于专业,为发展祖国的事业”等。在制作时,一定根据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以能表明立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意图为准。 第三部分写遗嘱事项.就是立遗嘱人对处理遗产或(和)其他事务的具体意见。这是遗嘱的主要部分和中心内容,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具体。如系处理遗产,应将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及由谁继承(或遗赠给谁)等写明,可以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顺序写,也可以按遗产项目顺序写,可以分条写,也可以不分条写明处理其他事务,如丧葬事宜、遗体处置、生前未完之事承接、死后所欠债务由谁偿还等,应将与这有关的事项一一写明。如在将遗产指定某一人或数人继承时,或在将遗留财物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时附有条件,可将条件逐项写明。 第四部分写结束语。主要是写明遗嘱份数、在何处保存、由何人或何机关监督执行等,也可以写立遗嘱人对家属、子女的希望和要求等。 3、尾部: 上述四部分内容写完后,下面由立遗嘱人签名盖章。如有证明在场,证明人也应签名盖章。如系请人代书,代书人应签名盖章。如系请律师代书的,应将代书律师单位和姓名写明。然后再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如果有书证、物证和需要附带说明的问题,可以附项内注明。 三、遗嘱范文:  遗嘱   一、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   立遗嘱人:   见证人: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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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2个见证人和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人已去世,肯定不是遗嘱人口述的,这样的遗嘱有效吗?但现在没有直接证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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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夫妻。配偶是法定继承人,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赠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胡梦蝶律师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遗嘱人还在世,遗嘱书是否有效,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遗嘱继承时具有以下要素才有法律效力: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的内容不允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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