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针对打了借条,借条上写明2011年2月还款,请问像这样情况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现金借款举证如下: 1、借据、借条、收条或借款协议等能够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书面证据。 2、证人证言。 3、借款的来源,如果你借出去的钱是在银行取的,可以调取银行的取款凭证或者账户交易记录,增加借款的可信度。 4、借款关系达成的电话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以调取电话通讯记录和聊天记录,进一步进行举证。 5、有无明确的借款去向,比如借款人借到钱后马上就存入了银行,这时可以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凭证,若是马上消费,可以查找消费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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