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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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清,如果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需要对于债务的分割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则可以由法院判决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贷没还清的处理方式:一般由双方协议上处理,若协商不成的,个人房产不分割,共同房产按照份额分割,没有份额的,按照房产的实际情况分割。例如,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于其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双方协议不成,房产归登记一方,并由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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