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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中财产的问题

2022-09-24 14: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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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4 回复

专业分析:

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的很明确: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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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同居关系财产的认定: 1、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继受取得的财产如受赠财产、继承财产等,一般不作为共有财产处理。 二、同居财产问题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同居生活期间,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在结束同居关系时,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分割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方共有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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