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冻结工资卡,并扣划资金不需要通知持卡人。在扣划完成后,能够通知的,应当通知持卡人, 2、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包括工资卡),是法院在依法行使职权,是强制执行的,不以被执行人的意志为转移。 3、就是说,法院强制执行是强制性的,被执行人只能接受,无权拒绝。如果认为法院执行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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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所以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应当送达冻结裁定。银行没有义务通知本人。当然,不管是法院还是公安机关冻结账户都应该是给当事人一个书面裁定或者通知或者冻结清单的,银行也应提供信息,告知是哪个个部门冻结的。当事人可以到该部门咨询、核实原因。
不需要,如果是银行自行冻结(如贷款未还清,银行会冻结抵质押物账户),可能会提前通知。 但如果是公检法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对账户进行冻结,扣款操作,只要有公文(一般是冻结扣划通知书)可以现场立即冻结目标账户,无需任何通知,且银行出于保密原则,除非客户询问,否则一律不得通知该客户的账户已被冻结。 另外一种情况是总对总冻结,是总行根据反洗钱条例对嫌疑账户(进出非常频繁,或有其他异常行为的账户)进行直接冻结,这种冻结也是不会事先通知的。 还有一种好像是银监局规定的,银行卡半年无交易会关闭非柜面交易(网银,微信,支付宝),这种也不一定通知,如果出现了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去解锁就行了。 总的来说被冻结的账户多少都是有异常的,银行不一定会事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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