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国家对特殊劳动关系职工都有哪些标准

2022-11-12 17:36:34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2 回复

专业分析:

1、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2、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展开更多

针对国家对特殊劳动关系职工都有哪些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有: 1、劳动关系主体地位初步得到确立。 2、劳动关系格局初步呈现多元化。 3、劳动关系的建立初步实现契约化。 4、劳动关系的运行初步实现市场化。 5、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逐步清晰化。 二、国外劳动关系的特征有: (一)事实劳动关系。 (二)多重劳动关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特殊工种一般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特殊工种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可参考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