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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我如何变更婚姻关系?

2023-01-30 2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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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30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方注销的,不影响另一方补办结婚证,只需要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取可。《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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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系,如果缴纳的是农村社保和城镇居民社保,和户口是有关系的。农村户口缴纳农合和农保;城市户口缴纳城镇医疗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如果是企业缴纳职工社保,则和户口性质无关。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一、结婚。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对于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离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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