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中共同起诉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两个以上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普通共同诉讼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并因为诉讼客体的合并,导致诉讼主体的合并。因此要成为普通共同诉讼,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两个以上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向同一法院起诉或应诉。 2.由同一法院管辖,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3.符合合并审的目的。普通共同诉讼的目的在于实现诉讼经济,节约司法资源。因此即使符合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但如果不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也不能合并审理。 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是否合并审理,由人民法院决定,但应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的,法院不能硬性合并为共同诉讼。
针对民事诉讼中如何认定共同起诉的要件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事诉讼行为中诉讼要件的内容如下: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共同诉讼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为两人及其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有: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且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诉讼标的须为共同;属同一人民法院辖区;在程序上,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符合以上构成要件的就可以认定为共同诉讼。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