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了如何补办,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的过程如下: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六个月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申请遗失登报手续如下: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申请补办手续如下: 1、提交刊登《房屋遗失声明》的北京日报或法制晚报,但《遗失声明》必须见报6个月后方可补办;受理遗失补证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告,满6个月后,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2、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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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产证办理的手续如下:1、要看是否有遗嘱,如有,需携带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2、没有遗嘱的,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需要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准备的资料有: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⑴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⑵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⑴土地使用(租用)证;⑵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⑶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⑷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⑸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⑺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⑻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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