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在2016年元旦开始实行新的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在这之前生育二孩,只要没有事先办理二孩准生证,都属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子女。当事人都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超生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法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三孩政策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但生育津贴政策尚未出台,想必在制定中。根据一胎二胎报销标准,三胎还应享受以下补贴: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具体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工资÷30(天)×产假天数。一般规则是您可以在产假后申请产假津贴。截止日期为所有产假结束后的3个月。请注意,由于社会保险是按地区协调的,因此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三孩生育津贴与一孩六个月相同。只要当事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证的费用就可以报销,报销标准相同。 2、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医疗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费用和计划生育费用。其中,分娩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等,计划生育费用包括结扎、再通等医疗费用。各地将按照当地标准给予一定的报销补贴。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分娩、人工流产按年平均月工资×25%补贴,难产、多胎按年平均月工资×50%补贴。 4、一次性补贴 一、二级医院每人一次性补助300元。需要注意的是,生完二胎后,就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了。同时,虽然现在国家已经全面放开三孩政策,但计划生育还是老样子,农村多胞胎家庭没有补贴政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