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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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增驾,驾驶证收走是不能开车的,属于无证驾驶的范畴,根据规定可知: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被交警扣了驾驶证的不能开车。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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