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针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该怎么认定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应这样认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肇事后,被害人并未当场死亡,还有救护的可能,因驾驶员逃逸,没能及时得到救助而死的,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如果当场死亡,即使驾驶员逃逸也不成立“逃逸致人死亡”。如果驾驶员逃逸,但伤者仍得到了及时的救助,即使仍然死亡,驾驶员也不成立“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责任认定要10天,但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