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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如下: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书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一、事故处理:如伤者伤情严重,则应先拨打120救人,事故发生后务必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量保留事故现场,; 二、事故调解及费用: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交通队协商调解,协商一致,现场出具调解书; 三、提交办理索赔所需证明材料; 四、损失理算、赔付; 五、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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