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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提取须知

2023-06-30 15: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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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30 回复

专业分析:

1、职工所在单位应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意给予提取(对符合提取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如单位不为职工审核并盖章同意提取的,职工可直接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须另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陈述原因)。2、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对职工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职工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的,不予受理,但须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3、对经审核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对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须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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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自2016年实施的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重要内容:1、用于支付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2、无需交房租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方面的情形有所增加;3、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也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惠州市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公积金提取规定的通知》规定:1、租房提取额提至当月应缴存额30%,将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对于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且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每年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2、住房消费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指出,将增加有房职工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房屋装修、住宅单元或整体节能改造费用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每年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3、简化提取手续,符合要求提取的职工,除提交个人身份证件、本人名下银行卡,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职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如实申报,选择提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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