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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应当减少业主的消费买受人的权利吗

2023-03-03 1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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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3 回复

专业分析:

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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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拒绝交物业费的权利。比如说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业主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合同需要公布。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物业服务合同; (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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