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不同意退伙,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中撤资。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撤资,那么,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货,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针对对方公司可以撤销合伙人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法典对公司法人是否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没有作出规定。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民法典中规定解散公司的事由是: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公司法人不可以单独注销。 公司法人代表作为法人法定代表,在取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后。可以办理注销公司的手续。但是,法定代表人代表无权决定公司否注销,股份或者有限公司的注销均需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