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件这几年上升的速度非常快,去年公开的数据达到了30000多件,今年上半年的案件数已经达到了2万多件,今年年底,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会接近5万件,就全世界来说,数量非常大。其中专利民事案件数量达到了4400多件,在一个国家,专利侵权案件有4000多件,数量也是相当大。在专利案件当中,主要涉及到两块内容:一块是专利侵权(主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当中,专利侵权占量相对大一些,除此之外还有专利权属与其他的纠纷;另外一块是专利行政案件(主要是指专利无效案件)。这些案件呈现出一个特点:凡是经济、科技发达的地区,案件纠纷就多,经济相对落后一点、科技不发达地方,案件数相对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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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果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可要求质监部门作出认定。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级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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