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即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反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处理;未达成协议,也未进行裁决的,不能实施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5)只有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才能作出强制拆迁的决定,并发出强制拆迁的命令与公告。具体事宜,可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针对什么是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注意哪些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事由如下: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