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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但借款人不承认,只要是他本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方当事人拒不承认收到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贷款期限届满,经贷款人催告仍未偿还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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