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法典房屋继承的要求

2023-03-28 08:39:31
推荐答案

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8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继承条件: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展开更多

针对民法典房屋继承的要求,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新民法典对房屋继承的规定。如下:1、新民法典规定房屋继承权,扩大了继承权,将侄子、外甥等纳入继承人范围;2、新民法典规定房屋继承可免征继承税;3、新民法典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可以办理继承;4、新民法典规定,子女之间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即使是已经出嫁的女儿,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