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针对婚姻法对于债务的条件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姻法已经失效,目前新生效的民法典对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有: 1、协议离婚的,双方自愿、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依法订立离婚协议等; 2、诉讼离婚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
新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规定,婚前债务免责条件包括,配偶婚前的债务没有用于婚后生活、债权债务双方协议确认一方免责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借的债务,依法属于其个人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偿还,其配偶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