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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有: 1、去劳动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然后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仲裁结束后,仲裁委员会做出判决,如果调解成功不需要邮寄劳动仲裁书,一般会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仲裁书,企业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办理流程如下: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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