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财产如何分割的规定,对于婚前同居财产分割,惟一的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同居关系是被法律完全否定的,自然不属于家庭关系,同居房产分割,只能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针对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同居期间如何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对于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