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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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其实是变相多收费。公安机关为民办事,本来就应该以最快速度去完成,利用加急来多收费用是不合理的。所以,现在统一取消了身份证办理加急业务,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取证,一般当天可以拿到。
法律上是没有加急处理这个说法的,但实践中当事人可以请求法官早点开庭审理,如果合情合理,法官应该会予以考虑。即便如此,诉讼是一个时间跨度比较长的过程,也会面临联系不到被告人、调查取证等各种可能影响进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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