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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范围的规定

2022-07-17 18: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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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7 回复

专业分析:

1申报工伤应该在发生事故之日起最迟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 2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再与职工续订。 3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4即使认定工伤,评定伤残等级,7—10级伤残的劳动者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不在续签,但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具体标准依据伤残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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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规定: 1、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近亲属、工会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可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当地工伤保险办理中心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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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主体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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